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的依据 |
追责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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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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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优秀教师的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
公民 |
教师工作处 |
面向社会公开 |
0 |
自治区教育厅 |
1.制定方案:制定奖励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方案,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实施。 |
【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2008年2月15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公布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