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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育工委、教育厅“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驻村调研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乔丽    时间:2016-03-16


新教民办发〔20161

 

各驻村工作组(队),厅机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是自治区党委部署开展“访惠聚”活动的第三年,也是衡量“访惠聚”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一年。委(厅)“访惠聚”工作要在总结前两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寻活动规律,创新思路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形成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结合教育工委、教育厅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驻村调研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访惠聚”工作:围绕用“三项重点工作”统领“六项任务”,达到“1235”目标要求的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访惠聚”活动三年来形成的好机制、好制度、好做法,如何能够接得住、用得好、管长远;“访惠聚”工作组如何与扶贫工作队有效结合,实施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指导性;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指导,如何做好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以及控辍保学等方面的工作;工作组(队)干部成长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业务工作:根据自治区南疆工作会议,教育教师工作会议,南疆教育质量工作提升推进会等会议精神,结合教育实际需求,根据委(厅)领导分工进行专项调研。

二、调研范围

调研范围为教育厅驻村工作组、集中整治工作队及所在地库车县、沙雅县的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单位。同时,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调研范围和内容。

三、调研时间

按照自治区“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未参加驻村工作组主要领导按每年驻村累计合计不少于一个月”要求,每次驻村调研时间不少于4天。其他领导按月按期赴驻村点开展调研。

四、几点要求

(一)做好前期准备。委(厅)领导赴工作组调研前,由协助处室对调研的时间、内容、行程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做好相应准备,以确保调研质量,调研结束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

(二)加强督促指导。把督查指导贯穿于调研工作中,通过“半月要情”“月报”中查找出的各工作组(队)的差距和不足,全面准确掌握各工作组(队)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指导到位。在督查指导中帮助各工作组(队)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固化措施、完善制度、拓展成果。

(三)加大宣传报道。委(厅)“访惠聚”活动宣传组与调研组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对调研中发现的好做法、典型经验,应及时总结、提炼上报,做好对外宣传,编发信息简报。

(四)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组(队)提出的相关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厅党组汇报,并由委(厅)“访惠聚”活动办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落实。

 

附件:教育工委、教育厅领导驻村调研计划

 

 

 

 

                     教育工委、教育厅“访惠聚”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311     

 

新教民办发〔2016〕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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