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教育新闻 > 地州动态

【地州动态】博州教育系统扶贫工作取得成效  

发布者:乔丽    时间:2018-02-26


博州教育系统认真宣传和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惠民及各项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最高标准实现资助100%全覆盖;积极开展“校长讲资助”主题宣讲活动,做到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确保了4055名(截至20179月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教育惠民政策。

一是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为加快推进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2017年全州新建了农村双语幼儿园133所。州教育局成立了博州希望教育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融资平台,为农村双语幼儿园“应建尽建”提供了资金保障,为高质量实现“应入尽入”打下坚实基础。全州已按照生均每年2800元的标准建立了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惠及幼儿11890,全面实现“应享尽享”。

二是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扩大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帮扶范围。对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小学生、初中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的补助对象。义务教育段在校住校生住宿费全免,并给予住校生生活补助。温泉县作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

三是实施建档立卡普通高中教育免费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高档位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校内资助也要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今年以来,共有2526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享受到生活费补助。

 四是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三免一补”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免住宿费和教材费政策。

五是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惠及每一个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烈士、伤残军人家庭的学生及孤儿学生,一个不漏。制定了《博州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博州籍学生实施方案》,援疆助学金主要用于学生在内地就读期间的学费、往返交通费等学习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博州籍内地普通高校在校就读的家庭困难本科生、专科生和预科生中在农村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烈士、伤残军人家庭的学生及孤儿学生100%全覆盖。将2017年全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纳入助学项目,在学生返校前发放到各类贫困大学生手中。

六是特殊学校贫困学生助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在特殊学校就学的学生除享受不同教育阶段政策外,还同时免除特殊教育期间的学费、学杂费、生活费、寄宿费,做到100%全覆盖。

 

 

 
收藏此页  |  打印此页
分享到:分享到新浪分享至QQ空间
联系我们
开办单位:365备用网站 主办单位:365备用网站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邮编:830049 65010202000053    新ICP备05003757-1